2024年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有关规定,结合贵阳信息科技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贵阳信息科技学院2024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贵阳信息科技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4152013650
第五条 学校地址:
花溪校区:贵州省贵安新区思雅路8号 邮政编码:550025
阿拉尔校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三五九大街北 4040号邮政编码:843300
第六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贵州省教育厅
第三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
第十条 2024年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以贵州省教育厅下达、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录取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成绩为依据,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时采用分数优先、专业排序、不设级差原则,按分数从高到低录取。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不服从调剂,作退档处理;若服从调剂,则根据同科类专业缺额情况按分数从高到低进行调剂录取,如专业计划已录取满额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招收的学生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四条 英语专业限英语为外语应试语种,其他专业不限外语应试语种,进校后以英语作为公共外语教学语种。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各专业体检要求及说明
序号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体检及专业要求(建议) |
1 | 080701 | 电子信息工程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2 | 080703 | 通信工程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3 | 08090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4 | 080903 | 网络工程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5 | 080910T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6 | 080915T | 服务科学与工程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7 | 080906 | 数字媒体技术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8 | 050306T | 网络与新媒体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9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0 | 130509T | 艺术与科技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1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2 | 130201 | 音乐表演 | 肢体残缺、癫痫、两耳听力问题或全聋、口吃考生限报。 |
13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口吃、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斜视考生限报。 |
14 | 082502 | 环境工程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5 | 083001 | 生物工程 | 色盲、色弱考生限报。 |
16 | 082707T |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 色盲、色弱、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考生限报。 |
17 | 120410T | 健康服务与管理 |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考生限报。 |
18 | 040207T | 休闲体育 | 身体主要脏器动过较大手术且不宜从事高强度体育活动、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愈、口吃、步态异常考生限报;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色盲、色弱考生限报;要求男生身高170cm以上(含170cm),女生身高158cm以上(含158cm),身体无残疾(根据专业要求)。 |
19 | 080202 |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 色盲考生限报。 |
20 | 080601 |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 色盲考生限报。 |
21 | 080801 | 自动化 | 色盲考生限报。 |
22 | 080803T | 机器人工程 | 色盲考生限报。 |
23 | 080717T | 人工智能 | 色盲考生限报。 |
24 | 120701 | 工业工程 | 色盲考生限报。 |
25 | 081001 | 土木工程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26 | 082802 | 城乡规划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27 | 120103 | 工程管理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28 | 120105 | 工程造价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29 | 070504 | 地理信息科学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0 | 120201K | 工商管理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1 | 120202 | 市场营销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2 | 120203K | 会计学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3 | 120204 | 财务管理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4 | 120801 | 电子商务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5 | 120901K | 旅游管理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36 | 120206 | 人力资源管理 | 无补充要求或建议。 |
其他专业体检要求以国家标准为准
第十七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照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加分规定予以认可。
第十八条 体育类专业招生。体育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生源省(市)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考试。对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上线的考生,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如生源省(市)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生源省(市)的录取原则录取。
第十九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原则
(一)报考要求
考生须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要求,报名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二)成绩认定
文化成绩:考生应参加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高考,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划定的相关专业本科控制分数线。
专业成绩:认可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三)录取规则
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考生文化考试成绩在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范围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择优录取。
第五章 收费标准与助学措施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花溪校区将严格按照贵州省价格主管部门登记、学校公示的学费与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
阿拉尔校区将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执行,具体学费标准为8000/生·学年。
第二十一条 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考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解决在校期间部分学费、住宿费,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同时,学校通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临时困难补助和社会捐助等对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资助。
第六章 学历学位授予
第二十二条 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符合毕业条件,颁发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七章 复查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教育部、省及学校关于招生、入学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学校招生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0851—86605992(兼传真)
招生纪检监督电话:0851-88920706
E-Mail: zjc@gyiist.edu.cn
学校网址:https://www.gyiist.edu.cn
招生网址:https://www.gyiist.edu.cn/zs/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由贵阳信息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