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省级招办划定的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我校在当地的招生计划数和投档比例将报考我校的生源考生从高分至低分(含全国性政策加分)进行投档。具体投档比例由我校根据各省市实际生源情况确定,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20%;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原则上投档比例不超过105%。 一、普通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录取的规则: (一)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对达到我校最低录取分数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的考生作调剂录取,不填愿意调剂者,予以退档。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考生,需根据我校提出的不同专业选考科目要求进行分专业(或分专业组)填报,不同专业选考科目组之间不能进行跨组调剂。 (二)同分处理原则: 1. 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投档同分排位排序。 2. 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市:按数学成绩、语文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三)下列专业录取时还须符合如下条件: 1. 酒店管理专业(中外合作办学)、电子商务专业(中外合作办学):上海生源考生实行秋季高考后、填报志愿前面试的办法。考生本人须接受上海洛桑酒店管理学院等组织的面试,面试合格者方可填报该专业志愿并参加专业录取;面试不合格者或未参加面试者填报志愿无效。具体面试事宜详见面试公告。 2. 商务英语(本科)专业:须符合英语口试及单科限制要求。组织英语口试的省份,须有英语口试合格成绩;高考外语科目成绩≥105分(满分150分)。 二、艺术类专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秋季统一考试)成绩,美术与设计学类省统考成绩的录取规则: 1. 文化及专业成绩要求: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最低录取控制线,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须达到省级招办划定的合格线。 2. 高考外语科目成绩≥50分(满分150分)。 3. 录取成绩折算方法:录取合成分的折算方法按省级招办规定执行。若未明确规定的省份,按学校的折算方法,即录取合成分(满分100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50%)*100。 4. 录取规则:投挡原则按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发布的招生录取文件执行,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即按考生录取合成分从高分到低分依照专业填报顺序录取专业。 5. 各省级招办投档时,若文理科计划单列的,则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6. 同分处理原则:按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排序。 7. 若省级招办对艺术类专业有特殊政策的,执行省级招办政策规定。 三、其他相关规则 1. 认可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考生的全国性加分政策。政策性加分在专业录取时计入总分。 2. 专业志愿间无级差分。 3. 生源不足时,省级招办可在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进行征集志愿,投档比例按缺额计划数的100%;若征集志愿生源仍不足,我校可以将剩余的招生计划调配至生源充足的省市安排录取。 4. 若高考综合改革省市的录取规则和程序有特殊政策的,以省级招办规定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