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邯郸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是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国家首批优质校建设立项单位、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国家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单位和全国绿化模范单位。
1、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2、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3、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4、学校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邯山区渚河路768号(主校区)
河北省邯郸市永年区露禅大街99号(永年学院)
5、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邯郸职业技术学院
6、学历证书: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邯郸职业技术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二、录取规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认真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在各省级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全面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官方形式向考生公布。
2、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投档程序和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考加(降)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定。
4、对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专业(专业类)+学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专业(专业类)录取条件者,作退档处理,退档产生缺额进行二志愿征集,录满我院计划数为止。
5、对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志愿填报模式以“院校”为单位。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对投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分考生依次比较高考文化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择优录取。所有成绩均相同,则全部录取。
当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被调录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6、男女比例:招生各专业无男女比例要求。
7、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各专业入学后外语课程均使用英语教学。
8、新生入学复查:新生报到后,我院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9、录取结果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网站和学院网站公布。
三、相关专业报考条件要求
我院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简称《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依据该《指导意见》结合学院招生专业要求说明如下:
1、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一部分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
2、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二部分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有: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视觉传达设计。
3、符合《指导意见》中第三部分第1条、第2条和第3条的考生,不宜就读的专业有:旅游管理、高速铁路客运服务、社会体育。
四、收费标准
我院严格按照河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1、学费: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费待定专业的学费标准以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为准。
2、住宿费:500元/年、800元/年和1000元/年三档。
五、奖学金设置及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1、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院设有国家奖学金(每年)10000元和国家励志奖学金(每年)6000元。
2、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我院设有国家助学金(每年):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
3、我院设有校级奖学金,设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对具有河北省户籍、全日制学籍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免学费、教材费、住宿费和享受国家助学金的“三免一助”政策。
六、联系方式
电话:0310-3162951、3162937、3162938、3166290
学院网址:http://www.hdvtc.edu.cn
Email:zsjych@126.com
七、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邯郸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