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2025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名称: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
二、学校代码:4113013070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五、学校地址:
卧龙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鹿泉区卧龙路99号
学府校区: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学府路236号
六、招收专业、层次、学制及收费
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始建于1999年,是经教育部批准、具有独立颁发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是教育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河北省“双高计划”建设单位,河北省酒店职业教育集团理事长单位。
学校位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现有卧龙和学府两个校区,教学仪器设备先进,学习生活设施配套完善,校园环境优美。
学校连续六年年检优秀,是教育部指定的京津冀“结对子”院校,国家现代学徒制试点院校,教育部“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自主试点单位,教育部职业院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单位;有国家级骨干专业,省级高水平专业群;获多项国家级省级教学能力大赛奖、教学成果奖、学生技能大赛奖、“挑战杯”等奖项;有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室,获“李保国志愿服务省级先锋队”。两次获批河北“职业教育教师教学创新团队”建设项目,两轮“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通过验收,承担了河北“省域高水平高职学校”“三全育人”典型学校等37项“提质培优”建设项目,《计算机应用基础》入选河北省“十四五”首批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是河北省依法诚信办学学校、河北省国家安全教育实验学校、河北省社会实践先进单位、河北省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河北省大学生征兵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绿色学校(高等学校),石家庄市“园林式单位”;荣获河北省学校安全工作先进集体、河北省食品安全标准化学校食堂、河北省好食堂等称号。
2025年开设招生专业及方向:
1.财经商贸大类:大数据与财务管理、大数据与会计、大数据与会计(注册会计师)、大数据与会计(中外合作办学)、大数据与审计、金融服务与管理、财富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国际经济与贸易、电子商务、商务数据分析与应用、现代物流管理、会计信息管理、供应链运营、智能物流技术。
2.电子与信息大类: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技术、、数字媒体技术、动漫制作技术、大数据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信息安全技术应用、网络规划与优化技术、虚拟现实技术应用、工业软件开发技术、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3.医药卫生大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护理、护理(智慧康养方向)、健康大数据管理与服务、健康管理、助产。
4.交通运输大类: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民航运输服务(商务服务方向)、新能源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
5.教育与体育大类:学前教育、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
6.旅游大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智慧旅游技术应用、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7.土木建筑大类:工程造价、建设工程管理、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动画技术、建筑室内设计。
8.文化艺术大类:广告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舞蹈表演。
9.新闻传播类:播音与主持、新闻采编与制作、影视动画、摄影摄像技术、传播与策划、融媒体技术与运营、广播影视节目制作。
10.装备制造大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设计、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
11.农林牧渔大类:园林技术、植物保护与检疫技术、休闲农业经营与管理。
12.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无人机测绘技术。
13.土建施工类:智能建造技术。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学制三年。
住宿费:
卧龙校区:七人间1900元/生/年;
学府校区:七人间1900元/生/年;四人间2500元/生/年。
七、录取规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2.对符合省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依照教育部和各省招生委员会制定的相应政策执行。
3.进档考生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不能安排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最后当还有专业未录满时,则从服从志愿调剂的考生中依分数进行适当调剂。对达不到所报专业分数要求,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做退档处理。如出现同分考生,按语数外顺序进行单科成绩比较并安排专业。
4.一志愿录取结束后,继续参加二志愿征集。
5.男、女生比例不限。
6.考生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语种为英语。不要求口试。
7.对考生身体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最新规定。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八、毕业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石家庄财经职业学院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九、奖励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国家助学金:资助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700元。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之处,以国家的政策和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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